公务员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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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 重庆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 2006〕4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150名,其中:农村高中教师6名,农村初中教师90名,实验中学教师10名(城区),农村小学教师44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除外)。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高中教师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初中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中等师范专业及以上学历。
4、应取得不低于对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
5、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详见黔江区中小学公招教师及学科分配表)。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1日—7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广播电视大学(城西三路 36号)。
3、报名材料: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其他证明一律无效),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考者提供的证件信息应一致。
4、资格审查。由区人事局会同区教委根据本《简章》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考务费50元/科。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08年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在区教委组织人事科301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200分):
(1)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两科,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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