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
一 起 考 试
根据《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暂行办法》(江府[2004]4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江门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江人发[2007]265号)的精神,现就鹤山市2008年度卫生系统 事业单位职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面向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以上人员公开招聘。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应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三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08年暑期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07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2007年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往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职位。
报考者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报名及考试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7月28-30日共3天。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鹤山市卫生局五楼办公室(鹤山市沙坪人民南路18号,即市疾控中心旁)
联系电话:0750-8807898 13902556389
联系人:郭时贵、王宝珍
报名要求:按照公告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计生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专业),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二)考试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或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占50%。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综合素质,具体考试内容:
(1)报考卫生系统卫生类岗位的:卫生法律规范、职业道德、医疗卫生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的相关 政策;
(2)报考卫生系统其他岗位的: 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注:所有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08年8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时。
笔试地点:鹤山市职业技术高级中学(鹤山市沙坪大林路175号)。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事局划定(笔试成绩查询:鹤山人事网,网址:http:// www.hsrsj.gov.cn;鹤山卫生信息网,网址:http:// wsj.heshan.gov.cn)。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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