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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西区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352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规定》 (人事部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百政发[2007]1号)要求,定于2008年8月16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计划招考聘用352人。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考聘用的基本条件
招考聘用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家承认);
(四)具有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二、招考聘用的范围和对象
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所设定的范围和对象。
三、招考聘用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文化考试、专业测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政治思想考核和业务水平考核、身体健康检查进行择优聘用。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08年7月26日-7月2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报考各县 (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招考县(区)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报名手续;报考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报名手续(百色市城东路社保大厦往里走200米)。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应届毕业生的要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证明)和户口簿报名;
(2)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如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执业护士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2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
2、报考人员须填写《百色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否则后果自负。
3、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176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报名费10元,笔试费每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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