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核工业地质局2008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省人事厅《贵州省
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经贵州省国防科工办同意,
贵州省核工业地质局统一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 招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口或本省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200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
贵州省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后出生)。
4、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具体报名工作由贵州省核工业地质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地点:
贵州省人才市场(贵阳市毓秀路18号);报名时间:2008年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
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08年应届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7月10日—7月11日,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在
贵州省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三、 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专业技术基础与实务》(100分)。内容为招考职位所需专业的相关知识(见职位表中“职位简介”及“专业”栏),所有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时间:2008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
面试笔试结束后,
贵州省核工业地质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按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与职位相关的专业测试。
面试的具体办法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
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 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按《
贵州省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
贵州省核工业地质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时还要严格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审定,取消考生的拟录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四)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五)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
(六)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它情况。
(八)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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