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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省直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字〔2008〕94号)的精神,按照省人事厅为我院下达的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指标数,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我院拟从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语言文学博士已有合适人选,此次不再发布)。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
4、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5、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为了方便考生和提高效率,本次报名除博士外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博士可与我院人事处直接联系)。报名时间:7月18日8:30至7月25日17:30;报名网址: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符合招聘条件的,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后,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将自动给每个考生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该序号是考生重要的代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完成报名程序后,可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且报考职位代码5201、5202岗位的,即可进入第二步的网上确认缴费程序,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6日17:00,缴费标准每人100元。
另外,报考我院职位代码5101-5106岗位的,由我院自主组织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只在网上提供相关信息及进行资格审核,无须网上确认缴费。
完成确认缴费的,可于8月 12日9:00至8月15日17:00登录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助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只能填报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人员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考生要对在网上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提交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报考职位代码5201、5202岗位的考生(含研究生)须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考试。8月16日上午,8:00—9:30进行《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满分100分;10:00—12:00进行《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满分100分。两门考试总成绩满分200分。考试地点在石家庄,具体考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职位代码5101-5106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由我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时间、地点我院另行通知。
所有笔试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成绩合格的,分职位根据聘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按5:1的比例拟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 面试考核。
8月25日,报考职位代码5201、5202岗位的笔试成绩和进入考核比例的人员名单在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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