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
w w w .1 7 k s . c o m
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省人事厅批准的招聘(调)计划,决定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招聘(调)14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调)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招聘(调)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符合聘用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具体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调)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1、为了方便考生和提高效率,本次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7月18日8:30至7月25日17:30;报名网址: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2、符合招聘(调)条件的,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后,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将自动给每个考生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该序号是考生重要的代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3、完成报名程序后,可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即可进入第二步的网上确认缴费程序,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6日17:00。
完成确认缴费的,可于8月 12日9:00至8月15日17:00登录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助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名只能填报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人员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考生要对在网上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提交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考生须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考试。8月16日上午,8:00—9:30进行《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满分100分;10:00—12:00进行《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满分100分。两门考试总成绩满分200分。考试地点在石家庄,具体考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成绩合格的,分职位根据聘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按3:1的比例拟定进入考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考核。
8月25日,笔试成绩和进入考核比例的人员名单在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审核证件和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进入考核比例的考生于8月26至27日到省环保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须出具以下证件:1、身份证及复印件;2、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3、有工作经历的职位需同时提交档案管理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的证明;4、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审核合格者领取《考核通知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按照聘用、调动计划,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40%+ 面试成绩×60%)顺序,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首先选取学历高者进入体检,其次取笔试总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四)体检、考察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考核通知单和身份证,于体检当日早7点空腹到省环保局机关大院集合,体检地点在石家庄市,体检医院临时确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