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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大庆市部分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00人。其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40人、大庆油田教育中心所属学校60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二)参加我市“三支一扶”的“支教”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大庆市区常住户口;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取得教师资格证和相应学历(报考小学岗位毕业生,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岗位毕业生,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大庆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通用教材内容,按大专以上学历出一张 试卷,满分 100分。
专业科目考全日制普通学校初中教材岗位需要专业内容。其中,报音、体、美、信息、科学岗位考生,考全日制普通学校初中语文教材内容。专业科目一张卷,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以百分计,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占70%。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筛选原则
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量。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
用人单位负责拟招聘人员的体检和考核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公示
市人事局根据考试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进行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按庆政发 [2007]22号文件《关于建立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岗位需要、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合同。
五、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络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必须先进行网上预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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