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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涧西区2008年公开招聘50名小学教师公告 7月10日至11日报名
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市编办、市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区属小学教师5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生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各方面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专业
此次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50名。专业:语文25名、数学6名、英语13名(含双语教学2名)、体育3名、音乐3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就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目前在区教育局所属学校代课且代课时间满1年,现无就业单位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属招聘范围和对象,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与申报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代课教师其他条件不变,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8、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9、现户口在涧西区辖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审批等几个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10日至7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8:00。
2、报名地点:涧西区天津路小学院内(涧西区天津路与联盟路交叉口)。
3、报名办法: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者本人应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1)户口簿;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
(4)教师资格证;
(5)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
(6)所获荣誉证书;
(7)代课教师由代课所在学校出具代课证明,并由区教育局审核盖章。
尚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层次及专[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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