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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安阳市公开招聘120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完善 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根据安政办〔2006〕49号和安人〔2007〕35号文件要求,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20名。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国家人事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为依据,以德才兼备为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真正把政治合格、品行端正、业务素质过硬的有用之才选拔出来,打造安阳市教育的一流人才队伍。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120名,其中高中(职业中专)教师107名,分别为中文18名,数学15名,英语20名,物理5名,化学5名,生物9名,政治7名,历史8名,地理7名,音乐(舞蹈)3名,体育1名,美术2名,计算机4名,数控2名,汽修1名;初中教师13名,分别为中文1名,数学2名,英语8名,物理1名,历史1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安阳市范围内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英语专业者需持有英语专业四级证书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报考语文专业者需有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条件;
7、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人事部关于《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27日至31日
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安阳市人事局二楼大厅(位于安阳市安漳路40号)
3、报名办法:
①每人限报高中教师或初中教师岗位一个,不能兼报。
②个人准备材料
A、全国范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报到证)、相应的英语证书、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B、安阳市范围内未就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毕业生须持和所报学段学科相符的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符合报名条件和加分 政策的安阳市“大学生村干部”和安阳市“三支一扶”大学生还应提供聘用审批表、年度考核表及所在的县(市、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开具的推荐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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