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专业及计划名额: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专业教师共81名,幼教专业教师8名(小学各专业招聘名额按招聘总名额与报考总人数的比,乘以各专业报考人数确定。小教专业报考总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2倍、或幼教专业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2倍时,将减少招聘名额,直至符合要求)。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在农村小学(幼儿园)任教。
2、思想品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4、学历:小教必须具有以下学历之一:①师范类中专以上学历;②持有本县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且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③现在本县中小学代课且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幼教必须具有全日制幼师、艺术中专以上学历或县理工学校黄梅戏班毕业学历。
5、年龄:①小教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78年1月以后出生);②现在本县中小学代课且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在县级优质课竞赛中获奖者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③指令性安置到教育系统的复退战士和全民制合同工年龄可适当放宽。幼教不超过26周岁(1982年1月以后出生)。
6、户籍:本县户籍(2005年省派本县资教生不受户籍限制)。
7、2006、2007年省派资教生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
1、报名:报名需交验学历证书(200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未发的,暂以毕业学校证明报考)、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在本县中小学代课、放宽年龄人员均须提供有关证明(证明须由所在中心学校出具)。报名时现场照像,不接受代报。时间:2008年6月14日—6月18日(双休日照常上班)。报名地点:县招办报名大厅(教育局院内)。考务费200元,现场照相费10元。2008年6月21日在县招办报名大厅发放准考证。
2、笔试:小教90分,幼教70分。时间:2008年6月23日。地点:县一中,内容:小教为本专业初中内容40%,高中内容60%;幼教为幼师语文。
3、公示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面试名额依据笔试成绩,小教按各专业招聘名额1:1.3确定,幼教按招聘名额1:1.5确定。时间:2008年6月26日至27日。地点:黄梅教育网、黄梅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
4、面试:小教10分,幼教30分。时间:2008年6月28日。地点:县一中。内容:小教语、数专业为普通话测试、命题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英语专业为口语测试、英汉互译(时间不超过5分钟);幼教为视唱、即兴舞蹈、钢琴。
5、公示面试成绩及预录名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择优预录,如出现最后一名有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优先原则预录;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原则预录。时间:2008年6月30日。地点:黄梅教育网、黄梅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
6、体检。预录对象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时间:2008年7月2日,地点: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由县人民医院收取)。
7、政审。预录对象中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学生档案,其余对象持户籍所在地乡镇综治办、计生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参加政审。时间:2008年7月3—4日。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8、公示录用名单:时间:2008年7月6日—7月8日。地点:黄梅教育网、黄梅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
9、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先签订聘用协议,交履约保证金1000元。时间:2008年7月10日,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2008年8月下旬签订聘用合同。所有聘用人员(除按成绩优先安排到县幼儿园任教和2005年省派资教生录用者留原校外)须在农村小学、幼儿园任教五年后,方可申请异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1、新聘教师一律按新的用人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教师从2008年9月起解决事业编制和财政供给。
五、本简章中未尽事宜,由黄梅县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