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辽宁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现将省总工会电化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08届毕业生。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详见《
辽宁省总工会电化教育中心招聘计划表》。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在校期间有编导作品、创作经验,毕业后有工作实践者优先。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
电视编导1名。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笔试、
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由省总工会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请于2008年9月22~26日09:30-15:30时,到
辽宁省总工会电化教育中心报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5经街1号(沈阳市
公安医院北侧),联系电话:024-22854959、手机电话:13804025556。报名时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全日制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3份(用A4纸复印),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以专业知识为主,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
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采取面谈的方式,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权重为4:6。根据笔试、
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笔试、
面试入围人员由省总工会电化教育中心通知本人。
(四)体检和考核
按权重成绩确定考核人选后,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由省总工会电化教育中心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三、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进行网上公示,时间为7天。
四、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
位与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
辽宁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 结 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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