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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烟台市招考公务员体检时间定于5月14日>>山东烟台市公务员考试>>山东烟台市事业单位招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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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试题
2008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和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质监系统招考公务员体检工作,定于5月1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体检时间 2008年5月14日上午6:30开始体检,时间半天。 二、组织方式 5月9日前考生与用人单位政工(人事)科联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集合,由用人单位政工(人事)科长统一带领到指定医院逐科体检。 三、体检项目、标准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检察院司法警察的,执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报考其他机关的,执行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招考简章》的有关要求。 四、体检要求 (一)体检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二)体检费用(500元左右、多退少补)考生个人负担,直接交付医院。 (三)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有关《体检须知》附后。 五、其他问题 (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负担。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弃权的考生必须写出书面材料,并须本人签字。要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所带通讯工具体检前须交用人单位政工(人事)科长集中保管。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考生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附: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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