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精神,进一步拓宽基层干部来源,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探索和建立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经研究决定,2008年在潍坊市、聊城市各选择两个县(市)试点,从优秀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以下简称村“两委”成员)中考录部分乡镇机关
公务员。
一、录用计划
考录数量100名,潍坊市、聊城市各50名。具体计划附后。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报考范围为:任现职满3年的优秀村党支部、村委会正职;任现职满5年的优秀村党支部、村委会副职。任职年限截止2008年7月1日(以乡镇党委、政府下发任职的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40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户口本登记的年龄为准),表现特别突出、任职期间个人获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大不超过45周岁(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原则上报考本县(市)所属一个乡镇的职位。
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在受处分期间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8年7月10日—13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村“两委”成员,到所在乡镇(街道)领取填写《2008年山东省从优秀村“两委”成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表》,并认真填写。逐级由村党支部和乡镇党委填写推荐意见,连同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任职和任期内获省、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相关材料,报县(市)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征求县级纪检、信访、人口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初审合格的,由县(市)委组织部集中汇总,报有关市组织人事部门复审。复审合格的,在市级主要媒体公布报考人员名单,并由县(市)委组织部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对报名人数形不成3:1以上竞争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在该县(市)范围内进行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取消。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农村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运用,对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山东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情况的了解和掌握,对农业生产经营、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试题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命制,各有关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2008年 7月19日上午8:30—11:30
对任期内获省、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5分、3分、1分,计高不计低、不累计加分。笔试结束后,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并在市级主要媒体公布名单。未进入面试范围的,由县(市)委组织部将笔试成绩通知本人。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解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试题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命制,各有关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面试时间:2008年 7月28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综合成绩;按录用计划1:1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并在市级主要媒体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对考察人选,由有关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有关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市级医疗机构检查。体检标准按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和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25号)执行。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等额进行考察。要到考察人选所在乡镇、村深入考察了解,形成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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