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 公务员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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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公安人事制度改革,在公安机关非执法类岗位上实现社会化选人和契约化用人,使警力资源从机关非执法类岗位上解放出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由县 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雇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录用的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 公安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和社会关系中均无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志愿从事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工作,自觉接受 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适应任务重、节奏快的工作环境,自律意识强。
3、为人诚实正直,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协调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本县居民,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裸眼视力4.8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于2008年8月23日至26日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学历证书、户口簿、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证件材料到桓台县 公安局政工室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交纳报考费100元。
2、考生报名时,须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桓台县 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3、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未按期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与录用
(一)笔试。笔试考两科,考试科目为《 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笔试合格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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