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考试 >> 招考信息 >> 陕西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 >> 招考信息正文
  陕西:200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陕西省公务员考试>>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

陕西:200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陕西省公务员考试>>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省人事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招聘考试工作,真正体现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省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2006年度增人计划,省人事厅决定,对省直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06年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019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06年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往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具体岗位所需招聘对象按附表岗位要求确定。

(二)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2月15日,在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haanxi.gov.cn、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sxrs.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中国西安人才网www.zxrs.com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06年2月16日—28日。

2、报名网址: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haanxi.gov.cn/、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sxrs.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中国西安人才网www.zxrs.com。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录本人信息,由各主管部门按公布的资格条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两日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按照网上公布的《2006年陕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进行。

4、网上交费:参加公共科目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公布的报名网,进行网上交费,并在3月21日-24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不实行网上交费,具体确认办法见网上报名实施办法。

5、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公共科目考试收费50元,考生报名时在网上支付。专业科目考试收费50元,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取得专业考试资格的人员收取。

(三)考试考察

1、笔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006年3月25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法律、职业道德、写作知识、科技和知识产权、人文及陕情常识、时事政治等9个方面的内容。参考资料为:《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北侧三楼中国西安人才市场信息部有售,联系电话:029-85389200)。

4月3日,省人事厅公布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可登陆陕西省人事人才信息网(网址为www.sxrs.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sxrsks.cn/、中国西安人才网(网址为www.zxrs.com/查询。

根据考生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计划数的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取得专业科目考试资格的人员,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往届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审查,对于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予以取消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并按照公共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只作为取得专业科目考试的资格。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定于4月8日-1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考生。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专业科目考试合格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只作为取得面试的资格。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3、考察: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对通过面试的考生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4、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的时间、地点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考察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考生到指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省人事厅审批后,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专业科目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在一定媒体、场所予以公示。

(四)聘用

4月28日前,各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事厅备案,同时向拟聘用人员发送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陕西省

[1] [2] 下一页

  • 上一个招考信息:

  • 下一个招考信息: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北京:丰台招考99名公务员 …
    云南设四项制度专场考试20余…
    河南新密公选240名大学生村官…
    公务员考试如何在短时间内考…
    江苏省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线…
    08年长沙市市直公务员考试13…
    山西省2008年再选聘万名大学…
    福建泉州今年将选聘80名优秀…
    我国官员选任制度改革加快
    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08年招…

       各省市地方公务员考试分类信息

    安徽公务员考试 北京公务员考试 福建公务员考试 甘肃公务员考试 广东公务员考试 广西公务员考试 贵州公务员考试 海南公务员考试
    河北公务员考试 河南公务员考试 湖北公务员考试 湖南公务员考试 吉林公务员考试 江苏公务员考试 江西公务员考试 辽宁公务员考试
    宁夏公务员考试 青海公务员考试 山东公务员考试 山西公务员考试 陕西公务员考试 上海公务员考试 四川公务员考试 天津公务员考试
    西藏公务员考试 新疆公务员考试 云南公务员考试 浙江公务员考试 重庆公务员考试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真题 公务员考试试卷 公务员考试试题 公务员考试科目 公务员考试资料 公务员考试报名 公务员论坛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 
    热线:15528703068 15528703058 电话:3881691
    Copyright © 2004-2008 www.17ks.org 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17543号
    本站经公安机关实名备案并安装检测系统,若本站或其它网站出现有害信息,请点击警用标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