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务员局 - 陕西公务员考试】各有关考生:根据《陕西省201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6月27日体检结果通知如下(名单附后)。根据国人部发【2005】1号和《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的规定,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如有疑问,可在7月5日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书面申请递交到安康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科(安康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12楼1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公安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特殊标准》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联系电话:0915—3214338附件: 2011年安康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xls (77.00 KB) 二○一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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