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2008年统一考试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和《大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招聘暂行办法》及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大人复[2008]3号)批复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于今年9月初在全县统一考试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08年全县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6人。具体岗位及要求附后,可登陆鹤庆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heqing.gov.cn)查询。
三、范围、对象及条件
范围:批准招聘的全县各级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
对象:凡属鹤庆户口或生源,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以外,经全日制(脱产)学习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
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参加全州各级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并签了聘用协议的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四、报名事宜
全州统一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7日至9日(共3天)。
报名岗位:每个考生根据要求,可以报考1个县市(乡镇)专业岗位,同时也可以报考1个与县市(乡镇)岗位专业等报考条件相一致的州级岗位。报考两个岗位的考生,在专业归类上必须相同。
报名地点:州级报名点在大理州民族中学体育艺术馆(美登大桥北)。报考县(乡镇)级岗位的考生,到县人事局报名(县政府四楼);既报考州级岗位,又报考县(乡镇)岗位的,分别到州、县报名点报名。
报名所需资料:毕业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持上述证件到现场报名。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同时报考州级和县市(乡镇)专业岗位的(简称报考两个岗位,下同),须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县(或州级)报名点报名,并交纳考试费,另一份加注县(或州级)人事部门意见后,交州级(或县)报考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各主管部门和报名点要积极接受,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报名。
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州人事局审批后可进行调整、归并;无法调整、归并的,取消招考计划;特殊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考试费用:根据云发改收费函[2006]229号文件规定,考生参考须交纳80元考试费用。同时报考两个岗位的,凭据县人事局或州人事局出具的收费凭证报名,不必重复交费。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或实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总计200分。笔试成绩占考生考试合成总成绩的50%。
笔试范围:《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不限定具体教材及版本。
艺术类岗位考生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实作)考核。
笔试加分:对傈僳族、苗族、阿昌族、藏族、布朗族、拉祜族等六个“特少民族”考生报考非“特少民族”岗位时笔试总分加5分。以上六个“特少民族”考生由县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
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笔试总分加5分;参照云教学〔2005〕14号、云青联〔2006〕25号文件规定,凡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在报考时,笔试总分分别加4分、3分、2分。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报名时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总分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总分加3分。届时革命烈士子女需由报考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
[1] [2] [3] 下一页